合川府〔2010〕31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土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19号)要求,经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现将进一步落实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土地出让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出让土地成本审计(评估)机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除新增建设用地外,我区拟供出让土地成本均应由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
拟供土地属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成本按照实际已发生的拆迁安置费审计确定或按拆迁补偿的技术路线评估确定
属国有空地的,参照周边国有土地用途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确定
土地成本审计(评估)报告经区国土房管局集体会审确认
二、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一)落实净地、熟地出让制度
土地出让前,存量的国有建设用地,应当依法将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安置完毕,新增建设用地应当依法实施完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出让的土地应当是经整治达到“三通一平”的熟地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原则上由区级储备机构储备整治,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储备机构即为拆迁业主
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原则上由各镇街政府拆迁整治
(二)严格单宗用地出让面积标准
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第3页共8页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