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PlanningSystemIntegrationandUpgradingResearchofASuzhouInstitution珠海市201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办法和流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公布我市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办法和操作流程。一、预报名、确认报名时间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预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24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22日~26日(18时截止)。二、报考对象凡报考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的考生和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非通用语种(即小语种)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凡属单考单招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在报名时同时必须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三、报考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⑶身体健康。2、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的规定的,可以报考。3、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4、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台湾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在我市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台湾学生报考大陆普通高校,可参加内地高校联合招生考试,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5、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6、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7、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⑶2010年参加普通高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⑷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四、资格审查各区招生办、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1、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报考资格按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报名点要坚决清退。各报名点要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7号)要求,在报名前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复核工作。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的要求,在高考报名期间进行。2、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委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1年3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市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三侨生资格审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