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事局知识产权局柳政人〔2008〕14号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及组织参加全区统一考试的通知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和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精神,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决定在我区面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桂人发〔2007〕94文件号)、《关于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办发〔2007〕292号)精神,现就本次活动有关培训、考试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考试对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都应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本次继续教育活动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以自学为主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培训班、讲座、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
培训内容是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
培训考试教材统一使用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教材征订由各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征订单见附件2)
三、考试组织管理市人事局负责市区(含四城区、柳东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考试的组织实施
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考试的组织工作
四、考务工作安排(一)考区、考点设置:全区以各市和区直为单位设置考区
柳州考区在市区设置若干个考点,六县各为一个考点
考区及各考点须设正、副主考2至3名,每个考场须设监考人员2名,严格监督参考人员独立完成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