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延长线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及五号线信息系统安全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编号:0724-0500A580N590)资格预审评审细则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东机械进出口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05年12月一、前言1
1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2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设备货物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3本评审细则仅适用货物采购招标
4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2
1资格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
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1人、企业管理总部信息中心1人、企业管理总部1人、财务总部1人,设计院1人,共5人组成
2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3
1评审原则3
1凡有兴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满足3
3条所列的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符合性审查
2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不超过8家,则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如果正式投标人少于5家,则需要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报名
3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8家,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委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第3
4条评审打分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得分前8名的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其余视为未通过
2评审过程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1)第一步:符合性审查;2)第二步:评审打分(适用于3
3情况);3)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