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StandardofOccupationalSkillofBuildingInteriorFinishandCladdingConstruction(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北京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
标准编制组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并在原有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建筑装饰装修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标准
本标准共分十章,包括总则、术语、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及镶贴工等六个具体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上海市丽园路240号,邮编:200011,E-mail:dongshangqian@vip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主要起草人:蔡伟庆等目次1总则2术语3职业技能等级标准3
1职业技能标准3
2职业技能等级标准4职业技能鉴定标准4
1职业技能鉴定条件4
2职业技能鉴定程序4
3职业技能鉴定内容4
4职业技能鉴定权重4
5职业技能鉴定方法4
6职业技能鉴定要求5镶贴工职业标准5
1一般规定5
2职业技能等级要求6装饰装修木工职业标准6
1一般规定6
2职业技能等级要求7金属工职业标准7
1一般规定7
2职业技能等级要求8涂裱工职业标准8
1一般规定8
2职业技能等级要求9幕墙制作工职业标准9
1一般规定9
2职业技能等级要求10幕墙安装工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