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巴中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次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工作(以下简称经营权出让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次经营权出让工作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出让合同签订之日止
第二章公告第四条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在《巴中日报》和巴中政府网上发布
第三章咨询第五条咨询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结束),由市交通运输局派专人负责答疑,发放相关材料
第六条凡欲申请的,应在咨询时间内领取材料
咨询结束后,不再接受咨询和发放材料
第四章受理报名申请第七条受理报名申请时间为1个工作日
1第八条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交企业提供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或者特许经营文件和特许经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安全评估、无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四)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资格证明或上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五)企业在巴中市中心城区内有自建或签约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修理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签约的还须同时提供从报名之日起不低于2年的协议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企业在巴中市中心城区内同一地点的出租汽车停车场地、办公场所、驾驶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