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0]4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建设区域核心城市规划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建设区域核心城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大连建设区域核心城市规划序言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完善沿海开放战略,推进东北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对大连的新要求、新期待,也是大连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提升大连在东北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和核心作用,根据《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大连市委、市政府部署,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在地域范围上,主要立足大连市所辖行政区域及海域,在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上面向辽宁沿海经济带、东北腹地和东北亚地区
在内容上主要围绕建设区域核心城市,着重对提升城市功能、现代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以及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规划
规划基期为2010年,期限为10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发展基础大连市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近几年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建设区域核心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具备建设区域核心城市的经济基础
2009年,大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达到世界银行的进入发达国家衡量标准
2009年,大连经济总量占东北14
4%,占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总量56
2%(下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62
9%,海港货物吞吐量占51%,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占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56
6%,在区域发展中综合实力显著
具备科学发展新跨越的资源环境与要素支撑
全市未来可建设用地为3237平方公里
近年年实际供水量在10—12亿立方米之间,供水能力占全市水资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