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7页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09-03-17信息来源:关注度:24各区县经委、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农发行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营业机构、北京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各担保公司: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本市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1999]540号),在市政府领导下,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商业委员会联合组建“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并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商业委员会二○○一年三月十六日第2页共37页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7页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1999]540号),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包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商业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