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探讨——基于《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摘要:本文结合最近颁布的《社会保障法》,阐述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背景及意义,回顾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历程。结合近十年的养老保险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并进一步说明了在该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养老保险,社会保障,解决途径1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产生背景及意义1.1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产生背景1.1.1经济体制改革在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的概念开始淡化,职能开始变弱。医疗、养老等事物推向社会,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不适应新的状况。1.1.2人口老龄化一般说来,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年龄结构中60岁以上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超过一定数量后并继续增长的过程。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包括60岁)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包括65岁)的老年人占总人口7%以上。2009年,全国老龄办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我国以步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1.1.3家庭模式变化家庭的4-2-1结构已经成型,4:2:1模式,即一个家庭,两位年轻夫妻,养活4位老人和一个小孩,也称为“倒金字塔”结构。老人越来越多,年轻人越来越少。甚至是8-4-2-1结构,对于30-50岁之间的人,负担可想而知。表1.1中国未来人口发展预测(单位:%)年份60+65+201011.717.71202015.5510.85203021.9314.64204025.1119.57205027.4320.4(资料来源:刘贯平,养老保险的人口学研究[M],中国人口出版社,1999:36)注:表中数据是指(各个年龄段人口数/总人Vl数)的比值。由表1.1可见,每一百个劳动者赡养的老年人数量,由2010年的12个将增加到2050年的27个。需要明白的是,这里还不包括劳动者需要赡养的小孩、无劳动能力人口的数量。这意味着,中国目前面临着很重的养老负担。1.2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意义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为基本框架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调整经济结构,培育劳动力市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缓解和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震荡,保持社会稳定,顺利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2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2.1以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在几千年的农耕社会中,一向以家庭生产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家庭担负着生产生活的各种职能。一个人从生到死完全依靠家庭,离开了家庭将会无以为生,家庭成为一个人生活的主要依托和发展的基础。老年人的生活也要依靠家庭成员的支持、帮助和照顾。2.2以集体保障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第一阶段,从1951年开始到“文革”前。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全国性社会保障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规定了统一的支付条件、待遇标准和缴费比例,而且规定劳动保险金的30%上缴全国总工会做为社会保险总基金,对各地和各企业进行调剂,实际上实行了全国统筹。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对各项工作造成了灾难性的损失,社会保险制度也未能幸免。在机构被撤、资料散失、政令不通的情况下,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宣布“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