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61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l50208—2002,自2002年4月11日起施行
8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5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水,由山西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具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等单位共同编制的《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已于2000年12月12经全国审查会议通过,并以建设部建标[2002]61号文批准,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排水工程、注浆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
在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交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政编码: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参编单位: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北京市建筑工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