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安福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是安福县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在规划区内所进行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本文本与国家、江西省及吉安市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配套实施,共同对安福县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安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五条本文本制定、修改的程序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县城总体规划与本条例一经批准,即行生效,修改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及现状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规划图纸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第七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确定与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周期一致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1年以后第八条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1)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⑸《城市规划编制办法》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⑻《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⑼《吉安市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⑽《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⑾《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⑿《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⒀《吉安市土地利用规划》第九条规划原则1、规划从安福县在吉安市域、全省范围所处的实际地位出发,充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