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府工三字第九一五九七五九號函頒○○○○○九十三年五月四日府工三字第九三五五二六號函修正○○○○○九十五年十月三十日府授工採字第九五四三七三號函修正○○○○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府工採字第九六三二八二二號函修正○○○○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府授工採字第九七三一九五一號函修正○○○九十八年一月五日府授工採字第九七三二一一一五號函修正○○○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府授工採字第九八三二一七五九號函修正(九十九年三月一日起實施)一、本規定所稱工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二條及第七條定義認定之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之工程採購,不適用本規定
二、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工程採購於招標時應將本規定納入招標文件,並載明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以下簡稱:物價調整款)之計算方式,其方式擇下列之一辦理:(由採購機關依工程性質擇一勾選物調方式並訂定調整門檻,載明於[]內
如招標文件已納入本規定,惟未勾選計算方式者,視為採第一款計算方式
)□(一)工程進行期間,依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二點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二)工程進行期間,依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依下列順序調整:(擇此選項者,須於下列(1)或(2)指定一項以上之個別項目或中分類項目)(1)依個別項目:(請機關依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按契約執行工程項目,於招標時載明,請參考附註一;未載明者,不依個別項目指數漲跌幅調整)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十]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2)依中分類項目:(請機關依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中分類項目」,按契約執行工程項目,於招標時載明,請參考附註二;未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