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16年4月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编制阶段:送审成果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送审时间:2016
04院长:杨德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院总工程师:尹卫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管院长:陈永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赵耀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赵耀薛磊肖梦莹刘亚洲陈宁宁张凤菊安阳市地方规章AY编号:AY01-2016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6—4—23发布2016—4—23试行————————————————————————————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市规划局前言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