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8页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兼与史际春、陈岳琴商榷钱玉林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关键词:商法/价值/功能/民法/经济法内容提要:在封建自然经济解体之前,商法只能以习惯法、商人自治法的形式存在
商人习惯法上升为国家制定法的内在因素,在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商法是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而存在的,也是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的
商法的功能在于,对民法个别规定的补充、变更以及创设商法理念的新制度,并以独特的营利调节机制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与经济法有着完全不同的理念和价值取向
商事主体和商行为是商法的基本范畴和商事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商法在当今社会的发达,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有商事关系的存在
在经历了仅一个世纪各国学者对商法的整理、归纳、解释之后,商法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概念、规则和原理
这期间,人们逐步摆脱了概念化的争论,以及拘泥于立法形式的认识局限,开始探讨现代商法的本质和系统化、科学化的理论体系
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法能否如其他实行市场经济第2页共28页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8页体制的国家一样,扎根并发展起来,这是不能不认真对待的问题
本文仅就商法的价值、功能以及商法的独立地位和基本范畴等问题作一探讨
一、商法的价值(一)商法的产生说明什么
法的价值隐含于法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法的成熟程度以及法对于社会的效用和影响等多个方面
其中,法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法存在的基础
因此,回答商法是怎样产生的问题,是研究商法价值的出发点
商法的历史虽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年的罗得岛法(LexRhodia),甚至更早的腓尼基人和希腊人的海事法,但真正对近代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