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高級中學98學年度春暉專案執行計畫本計畫執行期程自98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壹、依據:一、教育部96年10月29日台軍字第0960137415號函頒96學年度「春暉專案」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8年08月17日教中(六)字第0980514086號函頒「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
三、雲林縣校外會98年2月12日雲輔字第0980300044號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計畫
四、雲林縣校外會98年08月21日雲輔字第0980300179號函98「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
貳、實施要項:一、反毒:使師生有正確反毒認知,結合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計劃,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治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二、拒菸:使了解政府「菸害防制法」措施及拒絕各類香菸及其他菸草製品等
三、防愛滋:宣導如何預防愛滋病並對相關患者有正確態度
四、不酗酒及嚼食檳榔:宣導酗酒及嚼食檳榔之害處
參、辦理流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策略與目標:藥物濫用等級目標策略一級預防活得健康、適性發展、無藥物濫用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二級預防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嚴重危害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三級預防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一、一級預防(宣導教育):(一)「春暉專案宣導月」:(6月、12月)以「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消除菸1害」、「預防感染愛滋病」、「酗酒危害」及「檳榔危害認知」為主題,辦理宣教月(週)各項宣教活動
6月份置重點於「藥物濫用防制宣導」,12月份置重點於「愛滋病防治宣導」
(二)辦理「春暉專案」才藝表演:(9-11月)結合「春暉專案」各項主題,辦理才藝表演及文藝創作等正當活動,鼓勵學子遠離不良惡習,培育正當休閒活動
(三)善用各項宣教時機:除充實並更新「春暉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