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建设具有本省特色与优势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平台)分为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合作研究中心)和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合作基地)两个类别
第三条国际合作平台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跟踪、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动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加强与国外高水平研究机构、科技人员的联系,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的技术团队;(三)积极开展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进引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省科技厅全面负责国际合作平台的设立、管理和服务
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相关工作
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提出全省国际合作平台建设的总体方案、建设数量、布局等问题;负责对国际合作平台进行审批和绩效评估
第六条各主管部门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申请工作;调度国际合作平台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第三章申请与批复第七条申请建设合作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为我省境内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二)具有较强的科研与开发实力,拥有较好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基础,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有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人才队伍;(三)拥有固定的国外合作单位,且国外合作单位在本国或世界上具有较高技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