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通过制定月度工作计划,使各项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公司统一的计划管理下协调进行;有效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工作效率,建立规范化工作检查和偏差纠正机制,特制定本计划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适用于x(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工作的管理,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设计思路目标导向原则:计划是目标的细化及具体化,为了达成企业目标,我们需要有明确时间进程
适时适应原则:市场瞬息万变,为了能精准把握需求,持续稳定发展,需要我们适时检核、调整我们的计划以适应形势需要
积累经验原则:为了使我们的管理更专业、更细致,需要我们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积累和分享经验
第四条权责总经办:负责提请各部门(项目公司)上交月度工作总结和月度工作计划,并将总结和计划与会议纪要进行核对,修改各部门遗漏的重点工作与配合工作;负责各部门总结与计划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各部门(项目公司)经理:撰写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的总结,拟订本部门下月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计划;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随时检核计划完成进度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及改善;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计划变更申请;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检核相关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第五条相关制度《会议管理制度》第二章计划的制定第六条制定程序1、每月2日前各部门(项目公司)经理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拟订本月工作计划,并于规定时间递交总经办,根据《会议管理制度》约定进行月度工作例会的召开
2、若部门原拟订的本月工作计划与例会上确定的重点工作、部门配合工作差异较大时,由部门(项目公司)经理于例会后次日(逢休息日顺延)进行修订,修订后再将工作计划递总经办,由总经办根据月度工作例会的会议纪要,核对、修改各部门(项目公司)遗漏的重点工作与配合工作,然后返还各部门(项目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对经总经办审核修改后的部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