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工作总结(计划)》考核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公平、公正、合理、具体化、量化对管理干部《月份工作总结(计划)》完成数量、质量、效率等做出正确的考察和评价,合理地对管理干部的工作行为进行指导、培训和监督,提高管理干部素质,激发管理干部的潜能和工作热情,并通过此给予管理干部相应肯定和激励,特制定本考核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目的1、通过对管理干部员工《月份工作总结(计划)》完成数量、质量、效率的评价,给予其相应的激励;2、通过对管理干部员工的表现、能力的评价,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3、通过对管理干部员工综合素质的评价,以规划其培训的方向和职业生涯;4、通过对管理干部员工行为的考核监督,保障组织有效运行;5、获得的考核结果将作为人力资源变动、工资调整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1、以公司核心价值和绩效为导向的原则;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3、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第四条考核范围:经理以上管理干部
第五条考核薪酬范围(绩效奖金):从总薪酬里分解出来,占总薪酬的40%
第六条考核方法:〔①附《月份工作总结(计划)》考核表②《月份工作总结(计划)》考核表说明〕采用:部门自评、人力资源部考评、主管副总考评、总经办考评、总经理审批确认的考核方法,考核权重如下
《月份工作总结(计划)》考核权重岗位部门自评人力资源部考评主管副总级考评总经办考评副经理以上管理干部10%40%30%20%第七条考核参与者的职责1、部门自评者:提出工作目标,定期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寻求完成目标的资源支持;审视自己的行为表现是符合公司文化和价值观;总结并作自我评价;接受上级制定的绩效改进计划并付诸实施;对认为不公正的考核结果提出申诉
2、主管副总级:与主管部门负责人共同设定岗位工作目标;定期检查目标完成情况;给予部门员工工作指导、帮助和支持;掌握、记录部门员工业绩和表现情况;评价部门员工的绩效并提出意见;与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