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工作规则公告日期2008-01-30公告类型临时公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层职责第三章成员职位管理第四章履职基本要求第五章决策科学化管理第六章经营行为规范第七章工作计划布局第八章工作例会制度第九章重要工作程序第十章重大事项权责第十一章沟通报告制度第十二章公文呈报与发布第十三章能绩考核监督第十四章失职与违规责任第十五章作风与行为准则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依据规范治理准则,提高决策执行能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经营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与经营层三者之间,是法律规范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权责架构上的监督制衡关系和治理运营上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委派,向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决议、决定,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监督;经营层受董事会委托,以董事会决策为目标,按照诚信、科学、规范经营的要求,履行经营管理职能
第四条经营层组成人员要切实履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董事会要求,身体力行“诚信勤勉、创新创业、和谐共赢”的企业精神
第二章经营层职责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经营层由母公司管理总部的以下成员组成:总裁(包括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总监、总裁助理、各部门(含委员会和项目机构)负责人(下同)
第六条经营层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裁负责制和高管权责分解受权负责制
经董事会授权,总裁领导经营层的工作;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公司领导协助总裁工作,依授权及权责分解管理相关部门和机构、履行相关职能;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