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8页绥化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新增贷款产生,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所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
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个人独断
坚持科学决策
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专门机构、使用单位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坚持程序规范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必经程序不得简化
坚持运行公开
须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不得暗箱操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报制度、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基建工作情况汇报由主管基建副校长或基建处处长定期向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汇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计划、设计委托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并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执行机构,对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负责,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由主管基建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总会计师、基建处、资产管理处、校长办公室、财务处、纪监审办公室、工会和总务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
成员须遵守工作纪律,具有平等的知情权、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七条监审领导小组是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