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院统计工作考核标准(100分)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一、组织领导201
有院领导分管,经常督促检查,卫生统计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等
掌握运用统计信息资料,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统计工作汇报或研讨解决实际问题
4无计划、检查、总结、汇报、研讨记载缺1项扣1分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卫生统计管理办法》
支持并督促统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专兼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学习并获得《合格证》4有违反统计法规行为的扣2分
无普法《合格证》每人扣1分
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统计信息科(室)负责人应参加院召集的科室级有关会议;要求每年召开院级统计分析报告例会1-2次8查相关资料,无汇报研究和参加全院科室负责人会议记录,每缺一项扣2分
无报告例会扣3分4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制度和实施管理办法
年初有统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年终有统计工作总结
2查文字依据,无制度、办法、计划、总结,缺一项扣0
5分,有制度和办法,但未真正实施扣1分;5
实行对业务统计的协调、管理职能、按“统管而不包揽”的原则,对本院卫生统计工作进行归口统一管理
2查统计数据管理和其它业务统计工作开展记录,无记录不得分,不全扣1分
二、设施建设一八1
机构设置:二级及以上医院设有院长直接领导下的统计信息科(或以统计为主的科室),其它级别的医院可设统计室
有单独设置的统计资料室
4医院没有按照统计法律的有关规定设置了统计机构不得分
合署办公的科室名称没有“统计”扣1分非院长直接领导扣1分2、统计人员(专兼职):300张床位以下配备2-3人;300至500张床位配备3-5人;500~800张床5人-7人;800张床位以上7人以上
并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证,专职统计人员的调动须征求上级卫生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