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我校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201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约为招生规模的120%—150%。据此,以下专业总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其它各专业均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6348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4140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31540085207电气工程34240080702热能工程35848080721★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30740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36855120201会计学36655120202企业管理38055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37255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33040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满足国家复试分数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0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需在4月11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以及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破格复试的统考线下生。各院(系)负责通知考生本人。二、调剂工作(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第二、三单元设有统考英语、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即: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我校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A类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A类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1.各院(系)只有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接收调剂考生的范围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相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2.调剂的考生应填写华北电力大学调剂申请表,由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负责其复试及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3.所有考生(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填写调剂申请表外,还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工作由各院(系)负责。5.各院(系)应及时做好调剂考生的信息下载和报送等工作,调剂考生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后,院(系)方可通知考生复试。6.复试结束后,我校为拟录取考生开具接收函,考生的调出单位将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我校的接收函办理寄送考生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