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总则1.0.1为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管理,保障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材料及施工特点,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实施建筑保温工程后,由于保温材料多为可燃性的有机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时有发生,本规程主要针对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规程规定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最低要求和必要的施工防火安全措施。)1.0.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1.0.3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可燃保温材料flammablethermalinsulatingmaterial指应用于外保温系统中,燃烧性能低于GB8624-2006规定的D级的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和聚氨酯类等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2.0.2防火构造fire-proofconformation具有提高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阻止火焰蔓延功能的防火保护构造措施的总称。(条文说明:当前防火保护构造措施包括:挡火梁、防火分仓、防火隔离带以及防火覆面层等防火构造措施。)2.0.3防火界面层fire-proofinterfacelayer涂覆在可燃保温材料表面提高其界面粘结能力并阻断火焰对保温层攻击的的过渡层。2.0.4点火性ignitability在有火源或火种的条件下,材料是否能够被点燃或引起燃烧材料自身的燃烧性能要求。2.0.5保温装饰板thermalinsulatingdecorationboard外表面带有装饰面层的预制复合保温板材3一般规定3.0.1外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建设各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增加或修改防火构造措施,应征得设计(建设单位)的同意。(条文说明:由于建筑保温工程开展时间不长,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中对防火的要求不统一,其相应的防火规范、标准、标准图也不够健全,因此本规程规定施工单位可在征得设计同意的基础上增加或修改必要的防火构造措施,但不得影响工程的质量。)3.0.2外保温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3.0.3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由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全责,并制定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具体落实,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3.0.4施工单位应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落实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外保温工程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备或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外墙保温施工期间的日常防火安全技术管理工作。3.0.5施工单位应根据外保温系统和保温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具有相应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0.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掌握外保温工程火灾的消防技能。4材料防火性能要求4.0.1总、分包方应对施工现场外保温所用可燃保温材料等进行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可燃保温材料性能应满足设计规定,并不低于表4.0.1要求。表4.0.1可燃保温材料技术性能要求性能材料聚苯乙烯泡沫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胶粉聚苯颗粒浆料酚醛泡沫XPSEPS氧指数——≥30————≥38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E不低于B(条文说明:进场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是按GB/T8624-2006和GB/T2406-1993要求进行试验,其燃烧性能等级因相关标准存疑,此表为最低要求;试验应通过现场取样,由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见证并复验得出。考虑到施工连续作业的需要,可采用现场取样打火机点燃简易试验方法,具体试验方法见附录C有机保温材料现场简易打火机点燃试验方法,其试验结果不能代替规范复验;。)4.0.2保温材料和配套材料进场时应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2.2条执行,其进场保温材料必须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阻燃处理检验报告。4.0.3进入施工现场的可燃保温材料,应按以同一厂家生产、同一规格产品、同一批次进场,每500m3用量为一批,不足500m3亦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块样品对其燃烧性进行见证取样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