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宁波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目录1.总则1.1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突发事故的分级1.5排水行业易发生事故的种类1.6应急处置工作原则1.7预案体系2.组织机构和职责2.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2.2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的组成和职责2.3专家库组成及职责3.监测、预警3.1监测3.2预警4.应急响应4.1事故报告4.2先期处置4.3分级响应4.4指挥和协调4.5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4.6应急响应结束5.后期处理5.1善后工作5.2激励5.3调查总结6.应急保障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6.1信息和通讯保障6.2应急队伍保障6.3资金、物资装备保障6.4宣传、培训、演练6.5政府职能部门保障6.6奖惩7.附则7.1预案管理7.2预案实施时间8.附件第3页共18页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8页宁波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目的为做好宁波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突发事故,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生命财产和水环境的安全,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宁波市城管系统(市政公用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的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中心城区排水行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及相关的日常预防工作,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严重设备事故、人员伤亡、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排放尾水和再生水严重超标、对自然水体和再生水利用造成严重污染事故。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是指:污水处理厂(包括尾水排放设施和厂区内污泥处置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再生水生产设施、再生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1.4突发事故的分级第4页共18页第3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8页根据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的性质、可控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1.4.1Ⅰ级(特大)突发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突发事故:(1)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2)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中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含)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1.4.2Ⅱ级(重大)突发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突发事故:(1)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2)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中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安全事故;(3)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设计规模在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预计持续停运48小时以上。1.4.3Ⅲ级(较大)突发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突发事故:(1)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2)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中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安全事故;(3)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设计规模在3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预计持续停运48小时以上。1.4.4Ⅳ级(一般)突发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突发事故:(1)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第5页共18页第4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8页(2)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中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安全事故;(3)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突发事故造成设计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预计持续停运48小时以上。对未达到Ⅳ级划分标准的突发事故,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