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X/GK200702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一、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简介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提供安防工程服务的综合能力,有利于规范安防工程市场秩序,促进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
基于安防行业的自律、自治功能,建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机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信息,以引导安防工程产品消费者的理性选择
安防行业协会组织资质评定机构,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遵循依据统一的资质评定标准、运作统一的资质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五统一原则”,实现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的目标
成立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安协之间的协调
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安协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委托各省安协在其辖区内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管理
中安协成立常设机构—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42-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资质评审员的培训和评价;发布资质评定信息;处理有关资质评定的投诉;实施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终评;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省安协组织资质评定机构实施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
尚未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的地区,可由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代行实施该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或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特许实施该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中安协召集仲裁委员会处理有关资质评定的投诉
仲裁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省安协代表、安防工程企业的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
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中安协颁布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适用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
委托资质评定的安防工程企业须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