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颁布二00二年七月二十日实施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真实反映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符合资料形成的规律性和完整性,保证国家、行业、合同规定追溯要求的可追溯性
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1988-3-17施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公司所承建、自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三、定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施工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必须和它所反映的已建成的工程实体完全相符
对外承建工程的资料整理工作,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待工程交接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和公司档案室;自建工程的报批手续、土地征购证、合同、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等资料由公司内部指定的业主单位负责立卷后移交给档案室
四、竣工资料内容1、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规定的交工技术资料内容
2、若建设单位对交工资料内容没有要求时,各施工单位按项目所属行业的规定执行
五、竣工资料的过程监控1、档案室根据各专业公司召开的月例会、向工管部报送的每月报表,及时了解各项目所处的施工阶段,对于进入收尾阶段的工程项目,纳入《收尾项目工程资料动态控制总台帐》控制,按预控的时间建立分台帐,及时了解竣工验收及决算情况
2、结合工程质量检查、内审、考核工作,按竣工资料内容检查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对大型工程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纳入项目《电子文件录入情况动态控制总台帐》,按预控的时间建立分台帐,及时获悉当月文件资料的录入情况
六、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1、按单位工程进行整理立卷
2、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整理,并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
专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核
3、编目规定:工民建工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