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6019采购单位: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谈判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对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6019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0,000.00元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项目内容: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五、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查);(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后)。备注:提供有效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第4三次招标)报名谈判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日至2016年11月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日至2016年11月日三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4.开评标时间:2016年11月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先生采购人: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752-2766326采购人联系人:欧阳先生传真:0752-2766829电话:0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