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岱河矿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第一部分安全会议一、安全办公会制度(一)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召开时,可委托其他党政负责人主持召开
(二)参加会议人员:公司副总以上领导,采煤区、预备区、掘进区、基建区、修护区、机电科、保运区、运输区、通风区、技术科、调度所、安监处、地测科、计划科、财务科、工资科、纪委、团委、公司工会、经管科、物管科、煤管科、通讯科、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武保科、职教办、社保科、征迁办、物业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兑现上次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安监处长通报上级安全通知、指令和会议精神,汇报总结安全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
参加会议人员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上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总经理及与会人员研究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重大问题
1(四)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打印下发;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五)会议每周一次
(六)所有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时,应事前向安监处长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会处罚,旷会者罚款30元,迟到者罚款10元,由安监处收缴
二、安全例会制度(一)公司安全例会由总经理主持
(二)参加会议人员: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机关、职能单位及生产、辅助单位管技人员
(三)会议由安监处长通报近期矿井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安全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通报、通知、指令和安全会议精神,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领导强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安排总结经营、社区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
(四)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五)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执行请假制度,否则按旷会处罚
三、“一通三防”例会制度(一)会议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
2(二)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机电科、保运区、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通风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每月下旬召开
(四)会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