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条为加强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一)供热主管线、热力站进出站线、热力站点及配套设施的新建、技改、维修和抢修工程;(二)庭院管网(热力站至用户引入口阀门)的新建、技改、维修和抢修工程;目前,公司尚未收取集中供热配套设施费,庭院管网的产权归属仍为热用户,因此,新建庭院管网由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投资,公司负责设计和施工,对原有庭院管网,公司只负责庭院管网中阀门的维护更换和6米以内管线抢修工程;待公司收取集中供热配套设施费后,再根据市政府收取城市集中供热配套设施费的相关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并按政府规定使用
(三)公司内部其它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及管理部门(一)工程项目实施程序1、集中供热的新建和技改工程:由规划部根据《赤峰市中心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热网实际情况,拟订工程建设计划(其中热网的技改工程由运行分公司每年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规划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2、集中供热的维修工程(非日常维修):由运行分公司负责统计并上报工程部,经总工程师核准后实施;3、集中供热的抢修工程:运行分公司接到抢修任务后,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工程部报告总工程师并及时赶赴现场;运行分公司负责抢修工程施工;4、集中供热以外的其它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工程:由资产使用部门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工程部提交工程建设计划及施工方案,逾期未提交工程建设计划的项目将被转到下一年度
单个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