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性评价报告各中小学、教研室: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基础,自主提出达标实施方案和与之配套的发展性评价方案,以学校为主、教育督导部门参与的学校评价活动。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活动对于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激励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提升之路,实现科学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对象和主体为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一、学校发展性评价的目的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以指导学校制订发展目标、发展规划为起点,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为基础,评价学校规划达成度为重点,努力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自主、持续发展。它关注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过程和发展潜力,注重总结办学经验,诊断、剖析学校发展中的问题,寻求促进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对策,从而使学校获得发展增量。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原则(一)发展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引领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性评价强调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将学校发展需求与社会、学生、教师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引导不同水平的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轨道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二)主体性原则。评价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全校教职工的参与,激活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构建起自我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进一步增强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三)合作性原则。评价强调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与学校、学校内部的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形成平等合作、相互协商、共同研究的氛围。学校发展性评价需要社区、家长、学生的合作与参与,并将评价方案、评价结果通过适当的途径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形成校内外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机制。2(四)适当性原则。评价以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为基础,评价重点、标准、方法因校而异,引导学校在基础阶段目标实现后向更高阶段发展,从而促进学校不断提高,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五)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注重对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让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把评价作为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动力。同时,把发展性评价与对学校的考核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三、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标设计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见附件)。基础性指标是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对学校的规范要求制定的,体现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是所有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局教育督导室组织政府督学通过督导评价,指导学校努力实现有关选定的发展性目标。四、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实施步骤(一)制定规划学校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和自身实际,发动教职工参与制定学校总体发展目标,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目标。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规划进行评审和论证,指导学校修订或完善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目标须经教代会通过并在学校公布,报局教育督导室备案,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应与校长的任期相一致。(二)实施规划学校将发展规划的总目标分解成学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加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允许不断修正、补充和完善发展目标。我局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督学负责对学校实施过程进行随访指导。(三)提出形成性评价(学年度评价)学校自上而下组织教职工开展自评,并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撰写学年度自评报告,报局教育督导室;局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信息资料,和责任区督学一起对学校的年度自评报告进行认定,并向学校进行反馈,帮助学校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