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DOC4页第二章《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基本理论一、《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简称ERM框架)的颁布1992年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虽然被许多企业采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纷纷提出改进建议,认为其对风险强调不够,使得内部控制无法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
2001年,COSO委托普华永道开发一个对于管理层评价和改进他们所在组织的企业内部控制的简便易行的框架
在此期间出现了安然公司破产事件、美国国会2002年出台了《2002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是继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来又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该法案强调了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内部审计以及外部审计等几个层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做了具体规定,并设置了问责机制和相应的惩罚措施,成为继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以来,政府制定的涉及范围最广、处罚最严厉的公司法律
2004年,Treadway委员会下属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ERM)①,该框架是在1992年COSO委员会颁布的内部控制框架基础上,吸收各方风险管理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的,是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延伸和扩展,一经推出,就迅速得到了推广
这个框架的显著变化是将内部控制上升至全面风险管理的高度来认识
COSO发布《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目的与当初发布风险管理框架的目的相似,是由于实务界存在对统一的概念性指南的需要
COSO希望新框架能够成为组织董事会和管理者的一个有用工具,用来衡量组织的管理团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