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三、责任部门:1
公司员工宿舍由人力行政部负责管理;2
管理职责: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修统计,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及规范执行情况
四、申请住宿条件: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人力行政部申请住宿;2
凡有患有传染病者、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五、申请与退宿流程:1
申请流程:阅读《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填写《员工宿舍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行政经理审批2
退宿流程:2
1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人力行政部办理移交手续,在行政专员及宿舍长监督下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2
2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人力行政部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行政专员及宿舍长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六、宿舍日常管理制度:1
住宿管理规定:1
1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1
2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服从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1
3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1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另行安排人员入住;1
4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1
5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宿舍酗酒、打架闹事、从事一切违法交易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1
6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