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奥港集团文件京奥港地产成字京地字预〔20101〕11号签发人:盛小东关于下发《结算审核流程管理办法(暂行)》《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集团各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研究决定,为规范优化房地产开发公司结算管理流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统一性和及时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现将《结算审核流程管理办法(暂行)》《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1页共24页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试行
附:《结算审核流程管理办法(暂行试行)》二〇一〇年二〇一一年二月二日月日主题词:结算管理通知抄送:集团各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存档)发文单位:集团合约预算部成本管理中心2010年022011年月02日发第2页共24页北京京奥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流程管理办法(暂行试行)为规范集团内部结算审核流程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明确职责,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统一性和及时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结算办法总则1
结算原则:严格以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纸、符合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工程量和价格的确认资料等为依据,本着公平合理、有理有据、严控成本的原则实施结算
结算审核制度:采取三级审核制度,即:项目部初审、集团合约预算部复审、集团审计部审计评估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职责如下第3条至第5条所述
项目合约预算部作为主责审核部门,应严格审查乙方上报的结算资料,对于手续不全、资料签署意见不清晰、不符第3页共24页合合同约定、无确凿事实依据的应坚决予以驳回;对结算工程项目进行必要得实地测量勘察
并有责任按照集团的要求对结算相关事宜进行澄清、完善、补正
集团合约预算部作为集团层面的业务管理部门,有权对项目部上报的初审意见及资料进行评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