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大學校園營建工程管理要點92年06月27日校長核准辦理96年07月09日修訂校長核准97年05月20日修訂校長核准98年05月05日修訂校長核准一、目的為使本校各校區之各項工程建設由提案、設計、審核、發包、施工、驗收到移交使用、管理,有一制度化、效率化之程序,達到時間性及準確性之要求以及所採取的行政品質之管理;總務處為各項大型營建工程建設完成後之維護單位,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二、適用範圍本校之土木營建及室內裝修工程、水電、空調、消防工程、景觀工程等
三、權責總務處營繕組:負責工程之提案設計、發包、審核及施工驗收、移交使用之主辦單位
四、管理程序1
校園建築規劃之要點1
1硬體之建設、景觀之設計及空間使用之變更
2校區建築及裝修工程(含變更)之設計、規劃,並經使用單位審核確認核准後發包施工,工程完工後營繕組會同使用單位驗收,再移交本校相關單位管理
3營建新工程審核之重點為:1
3a是否達到使用需求之面積與空間規劃有效之使用性
3b是否達到未來機電維護保養之容易性與節約能源之有效性
4室內之變更與其他工程之需求由使用單位申請,營繕組逕行評估、設計、繪圖及估價,再陳請上級核示,5萬元以下由組長審核與決行,10萬(含)元以下由總務長決行,由會計室審核預算核定後進行發包、施工、監造、驗收及移交作業
5審核使用單位提出之變更需求,要點如下:1
5a符合原建築物,原設計之消防安全規定
5b隔間符合『實驗室安全之規定』
參照最新勞工安全設施規則實施
5c使用儀器設備符合電力需求及安全負載[依最新版電工法規
5d隔間之規劃符合人性要求,對電力、照明、給水、空調都以容易維修及節約能源來考量
5e使用防火功能之建築裝修材料
6校園景觀工程1
6A本校景觀均由總務處庶務組負責養護與栽種,營繕組僅對除植物外之設施損壞進行修護或依已確定之景觀構造進行施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