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的电子制造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生产、经营、修理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的企业,即按照GB/T4754标准,电子制造企业主要是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包括: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视听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8个中类的企业。2、本评定标准分为8个一级要素、29个二级要素和221条考评内容。3、评审中对较大危险因素100%检查,设备设施则按其拥有量(H)比例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比例如下:H≤10⑴,抽100%;10⑵<H≤100,抽10台;100⑶<H<500,抽10%;500≤H≤1000⑷,抽50台;H⑸>1000,抽5%。企业自评时不得抽样,应覆盖所有的设备设施及生产现场。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项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有特别说明扣分的(一级要素不得分项和二级要素不得分项在考评办法中斜体加粗的内容),应在该当前一级或二级要素内进行扣分。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其中,不参与考评内容为本评审单元未涉及的相关设备设施或工艺的条款内容)。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标准化达标等级(见下表):标准化达标等级标准化得分一级企业≥90二级企业≥80三级企业≥70电子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一级元素二级元素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评分标准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1目标职责1.1目标1.1.1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的,每项扣1分。1.1.2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2无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的,不得分;无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等过程控制指标的,扣1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制定程序和内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扣1分。1.1.3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签订各层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分解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2无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分解的,扣1分;未签订各层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的,扣1分;每少一级责任书的,扣1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一级元素二级元素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评分标准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1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无监测记录的,不得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1.1.4定期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2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应调整而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扣1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正式发布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小计8得分小计1.2机构和职责1.2.1建立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应急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不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分。1.2.2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2未依法设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