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经委办公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办公室高效、创新、创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市经委办公室的经费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会计法),强化市经委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会工作的领导和职责,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省市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结合市经委工作实际,特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办公室作为市经委的财务机构,在市经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3、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办公室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办公室执行
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委主任批准执行
4、办公室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办公室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内审
每季度向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主任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委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1、请销款(1)公务出差在本省3天内者,不予借款
(2)凡公出或在本市办事需请借款的部门,必须提供有效的文件、传真电报或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业务部门主管领导的批示意见,在报请委主任明确批复后,方可填写借款单到办公室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单要注明借款用途、借款种类
(3)公出人员于公出返回或事务结束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