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信用证风险及方案摘要
在出口贸易中,为了能够安全及时地收到货款,出口商大都倾向于使用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进行结汇,而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信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出口贸易中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所面临的风险作简要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以期外贸企业能够合理地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进一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关键词:出口;信用证;风险;对策信用证业务要求贸易双方严格遵守信用证条款,信用证的当事人必须受《ucp600》的约束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买卖双方只要有一方未按条款办事,或利用信用证框架中的缺陷刻意欺诈,则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就会由此产生
1出口商面临的风险1
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
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
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
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
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
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
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
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
这些软条款,有些是进口商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措施,有些则是恶意欺诈的前奏曲,但无论其初衷如何,这些限制性条款都有可能第1页共3页对受益人的安全收汇构成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