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济安字〔2010〕16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采用新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17号文件,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安全生产三大对策的意见》(济政办发〔2010〕15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制定了《济宁市火灾防治安全技术实施意见》、《济宁市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意见》、《济宁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安全生产消防实施意见通知抄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10年3月22日印发济宁市火灾防治安全技术实施意见为了切实增强我市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论证及推广应用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和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将继续加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一、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一)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概念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础上建立的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火灾报警快速反应能力的重要手段。它采用地理信息技术、宽带网络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是将计算机技术和现代化网络通信技术相结合的高科技产品。它融合了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运行监测、消防GIS地理信息、设备维护、数据记录管理、外部网络发布和事件处理等功能,对火灾自动报警进行远程监测和科学管理。系统可将经确认的火灾信息、受灾单位的详细资料及时地提供给消防指挥中心,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针对性的灭火营救工作,使报警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得到技术上的支持,为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奠定基础。(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1、报警功能监控中心及时获取各消防探测设备发出的报警信息。报警信息确认后,可以通过现代通信方式对外发布火警信息,这种发布方式可以是通过寻呼设备寻呼用户值班人员,还可以直接与119火灾处理专线进行直接连接报警。2、火灾点地理位置提示功能监控中心在接收到报警后,即刻根据报警点信息,检索出数据库中相应的记录,自动调出实时的地理位置图、建筑物外观及结构图、楼面分层图等。同时检索该报警点存储在消防历史库中的信息,提供处警参照。3、消防信息处理功能消防信息数据库中包含有关防火单位消防工作的详细情况记录。包括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报警设备的安装工作情况,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情况、历次的火灾记录、危险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存在的火灾隐患等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录等日常维护工作,可以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着比较清楚的了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报警设备状态轮询功能报警设备工作正常与否对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中央控制平台能够对各终端设备分区域、分时段、分周期同步或异步地逐检、抽检,询问各终端的即时状态,并将巡查的结果纪录在数据管理分析模块中,超时未应答被视为故障状态,记录在数据库中备查。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广范围和时限(一)推广范围凡座落在济宁市辖区内火灾危险性大以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具体范围是: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会堂(礼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2、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的学校;3、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