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余名推委〔2009〕2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余杭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余杭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推进名牌战略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决定开展2009年度余杭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工业产品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企业拥有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的注册商标,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3、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居市内或区内同类产品前列,售后服务好,用户(消费者)满意度高,市场评价好;4、产品技术水平和实物质量达到市内或区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5、批量生产已满2年,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日用消费类产品销售额居市内或区内同类产品前茅;6、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内行业前列,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7、建立较为完善的计量保证体系和标准化体系;8、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全面质量管理取得成效,产品质量长期稳定提高并能不断进行改进。(二)农业产品1、符合农业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生产、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企业拥有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的注册商标,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3、批量生产已满2年,有固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合理的种植、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4、产品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在市内或区内同类产品中处于先进水平;5、生产技术先进、严格按产品标准或农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的质量管理体系;6、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高,用户(消费者)满意度高;7、经济效益好,种植类和养殖类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400万元以上,加工类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余杭名牌产品认定范围:1、近两年国家、省、市和区质量监督抽查被判为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索赔事件的;2、用户、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强烈的产品;3、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尚未获证的产品;4、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5、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二、申报程序企业自愿申报,如实填写《余杭名牌产品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上报的《余杭名牌产品申请表》后,按余杭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同意推荐的,签署意见后,报余杭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监余杭分局,简称名牌办)。三、工作要求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产品的销售额、实物质量水平、注册商标、批量生产时间、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附录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须在9月20日前,将同意推荐的名牌产品申报材料(一份)及申报产品汇总表(见附件5,以电子文档)上报名牌办或者发送到邮箱:yhjjzj@163.com。四、其他事项1、曾获余杭名牌产品称号已到有效期的产品,须重新提出申请。2、《余杭名牌产品申请表》、申报产品汇总表等表格,请登录“余杭质量技术监督”网(网址:www.yhzl.gov.cn)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名牌办联系。联系电话:86245043、86223812。附件:1.余杭名牌产品申请表2.申报余杭名牌产品销售证明3.申报余杭名牌产品出口证明4.申报余杭名牌产品实缴税收证明5.2009年度申报余杭名牌产品汇总表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主题词:余杭名牌产品申报通知抄送:区委办,区府办。杭州市余杭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9年8月25日印发附件1:(200年)申报产品名称:产品归口行业:企业名称:(盖章)企业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填表日期:年月注意事项1.指标解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以区级以上(含区级)科技部门认定为准;“申报产品产量(销售额)”包括出口部分;“成本费用利税率(%)”=利税总额/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