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CECS32-91主编单位:能源部西南电力设计院河北省电力工业局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1年12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1
1条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等,合理地选择其技术参数,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条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新建或扩建的6~63KV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电抗器的设计选择
3条本标准所指电抗器是串联于高压并联电容器回路中的电抗器,该电抗器用于限制合闸涌流,减轻电网电压波形畸变和防止发生系统谐波谐振
4条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条件第2
1条电抗器的基本使用条件:一、安装场所:户外或户内;二、环境温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过1000m;四、相对湿度:对于户内电抗器月平均相对湿度不超过90%,日平均不超过95%;五、地震裂度:设计地震基本裂度为8度;即水平加速度0
3g,垂直加速度0
15g;六、户外式最大风速为35m/s;2/10七、电抗器的外绝缘泄漏比距不应小于2
5cm/KV
对于重污秽地区可以取3
5cm/KV
2条选用电抗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环境条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厂提出补充要求,制造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二、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水冲洗、减震装置等
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第一节电抗率的选择第3
1条电抗率的选择,应使装置接入处n次谐波电压含量和电容器上n次谐波电压值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2条当仅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选用电抗率为4
5%~6%的电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