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2页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发文单位:财政部文号:[94]财农字第371号发布日期:1994-11-23执行日期:1995-1-1一、总说明1、国有林场和苗圃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性事业单位
为加强场圃的经济核算,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规范场圃的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场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国境内的国有林场、苗圃(以下简称场圃,及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但不适用于国有森工企业中的和其他的林场、苗圃
3、场圃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使用
场圃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场圃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方法,由本制度规定;场圃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场圃自行规定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营林成本及资金来源表”、“育林基金、事业费及其他拨(借)款增减表”、“场圃基本情况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等,应按期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肘,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第2页共72页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