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水库调度及经济运行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经济地开展水库调度工作,保证枢纽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根据《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和《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系统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水电厂水库调度及其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度调度的基本原则:(1)按设计确定的任务、参数、指标及有关运用原则,在保证枢纽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及发电最大综合利用效益;(2)在汛期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水库,其汛期防洪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和监督
第三条在确保大坝、水库和防汛安全的前提下,水电厂的水库调度必须适应电网对负荷的要求,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
1第四条对于具有日调节以上的水库均实现统一调度和经济运行管理
对于区域内有条件集中调度的各水电厂坚定不移地推行运行集控制和远方调度,最终实现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第五条水库的设计参数及指标是指导水库运行调度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变
承担防汛任务的水库,必须按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汛限水位进行水位控制,严禁超汛限水位运行;实行了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运行的水库,要严格按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动态水位进行运行调度,不得超水位运行
第六条大唐国际系统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水电厂应加强科学管理,开展水情自动测报和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积极探索水库优化调度、流域梯级水库联合调度等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水库调度水平
第六条大唐国际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水电厂必须具备齐全的水库设计运行资料,掌握水库上下游及整个流域内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梯级电站、社会经济及综合利用等基本情况,为水库调度提供可靠依据
第七条大唐国际系统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水电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