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业务指南(试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三年三月0目录一、前言…………………………………………………
(1)二、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申报材料编制……………(2)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编制…………………………(21)四、项目信息系统报备…………………………………
(34)五、项目档案管理………………………………………
(72)01前言为加强我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业务工作水平,规范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申报材料、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编制,统一项目信息系统报备、资料归档要求,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2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申报材料编制一、编制依据(一)《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皖国土资[2009]155号);(二)《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省财建[2006]177号);(三)《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03号);(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05]169号和财综[2011]128号);(七)《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皖国土资[2010]357号);(八)《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皖国土资[2008]287号);(九)原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二、基本程序(一)变更提出
项目区群众、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和项目区乡镇、村等提出变更诉求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