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科院院级科研项目的管理,使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院的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级科研项目以应用型研究为重点,目的是推动我省农业进步,保证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增收,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为我省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与当地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相结合,提升我院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第三条院级科研项目鼓励协作攻关和合作研究
重点支持所际联合和学科联合进行协作攻关,形成团队优势,促进我院科研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院级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主要包括:育种工程、重点攻关项目、应用技术研究、产品研发、专利创新、博士基金等
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选题立项,跟踪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及科研档案管理等
第三章调研选题第五条院级科研项目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产业需求、农民需求和我省及区域重大农业科技问题,以生产实际需求作为科研创新的主要选题依据,以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作为科研创新的评价导向;构建课题来源于实践,成果应用于生产的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推广在大田中
第六条项目来源于我院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农户、农业第一线,向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涉农企业、农业技术人员等征集的农业技术需求
第七条科技人员要根据农业第一线技术需求,结合自己的研究学科和方向,提出今后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关键技术等项目
各单位将征集到的农业技术需求项目汇总后报科研处,科研处根据学科进行分类汇总
第八条科研处根据立项目标,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提炼,按照专家提炼意见分学科建立项目库
1第九条提炼项目的专家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农村政策水平和农业科技创新成就,熟悉全国或所在区域本学科的农民技术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