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武汉体育学院中层干部调整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推行干部任期制,逐步建立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善我校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全面实施学校“十一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按照“稳定大局、渐进改革、按需设岗、以岗定位、同级调整、升职竞聘、考核定等、择优聘任”的总体思路,对中层干部实行分类聘任工作
根据我校处级干部队伍现状和后备干部队伍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竞聘原则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坚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原则;4.坚持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轮岗、交流、回避”原则;5
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选聘职位本次选聘严格按核定的机构编制和职数进行
机构设置、岗位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另行公布
三、聘任期限聘任人员任期四年,其中提拔聘任的处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任期内男性满58岁、女性满53岁,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者专职从事业务工作
聘任期满,根据组织考核情况可以继续聘任,但一般在同一岗位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除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时间外,处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满8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下同)的必须交流,在一个部门或单位任正副处级领导职务合并计算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个部门或单位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合并计算满12年的也必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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