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武汉体育学院中层干部调整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推行干部任期制,逐步建立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善我校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全面实施学校“十一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按照“稳定大局、渐进改革、按需设岗、以岗定位、同级调整、升职竞聘、考核定等、择优聘任”的总体思路,对中层干部实行分类聘任工作。根据我校处级干部队伍现状和后备干部队伍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调整竞聘原则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坚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原则;4.坚持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轮岗、交流、回避”原则;5.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选聘职位本次选聘严格按核定的机构编制和职数进行。机构设置、岗位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另行公布。三、聘任期限聘任人员任期四年,其中提拔聘任的处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任期内男性满58岁、女性满53岁,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者专职从事业务工作。聘任期满,根据组织考核情况可以继续聘任,但一般在同一岗位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除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时间外,处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满8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下同)的必须交流,在一个部门或单位任正副处级领导职务合并计算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个部门或单位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合并计算满12年的也必须交流。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四、选聘条件1.凡选聘到处级干部岗位的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2.正科级干部竞聘副处级岗位,一般应在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5岁(含45岁,下同)以下;副处级干部竞聘正处级岗位,一般应在副处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8岁以下;除特殊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提拔在艰苦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对极个别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而因年龄原因不能竞聘上一级职务的,可按干部提拔程序晋升上一级非领导职务。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满两年且具有博士学位者,并且担任过教研室党政负责人或正科级职务的可以申报业务岗位上的正处级或副处级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者,并且担任过教研室党政负责人或科级职务的可以申报业务岗位上的副处级职务。正高、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任正副处级干部岗位年龄分别按照上述第2条竞聘正、副处级干部的年龄执行。4.男性年满58岁,女性年满53岁的处级干部,属专职干部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属双肩挑干部的回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享受其专业职务待遇。距该年龄1年左右的处级干部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不参与本届聘任,属专职干部的改任非领导职务,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属双肩挑干部的回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享受其专业职务待遇。5.从上届(2001年12月)干部竞聘起,除院系业务管理工作特殊需要外,“双肩挑”干部中任处级满2届或任正、副处级合并满3届的,原则上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从事业务工作满一届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参加干部竞聘。“双肩挑”干部中,50岁(含50岁)以上的副处级干部,除院系业务管理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专职从事党政工作。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享受半年的学术假,学术假期间,享受原职级校内津贴;也可直接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其专业职务待遇,若专业职务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