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武大教字〔2010〕15号第一条为弘扬创造、创新、创业的三创教育特色,鼓励和促进本科生的个性发展,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创业或社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校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成立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负责学生创新学分的评定
其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第四条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第一作者单位应为武汉大学,成果包括正式发表的作品、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及经认定的竞赛奖励、创业等
第五条创新学分评定类别:(一)学术论文类;(二)文学艺术类;(三)成果类;(四)发明创造类;(五)竞赛类;(六)体育类;(七)创业类
第六条创新学分评定标准:(一)学术论文类公开发表及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调查报告等
(评分标准见附件一)(二)文学艺术类小说、报告文学、美术作品、艺术设计作品、电影和电视剧本、影视作品等,经校以上专业机构表彰的各类独创性艺术作品及其表演
(评分标准见附件二)(三)成果类包括学生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经鉴定评审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等
经省以上部门鉴定具有应用价值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向社会转让、出售,产生较大效益的软科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学成果;其它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成果
(评分标准见附件三)(四)发明创造类包括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等,专利获准以缴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专利授权的时间及专利证书为准
(评分标准见附件四)(五)竞赛类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