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苏综治办﹝201147﹞号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各市综治办、市综治委预防办,省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深化“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突出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省综治办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新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努力形成齐抓共—1—管的工作合力,提高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增加青少年中的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在前期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加快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动态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本状况和特征,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背后的成因及数量关系,探索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推动形成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性安排,为全面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提供经验和示范
三、试点方向试点工作主要针对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即不在学或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外来未成年人),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状况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良行为的帮教和矫治,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