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吴家湾校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检查
为了规范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湖北省自考办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管理职责1、教务处职责:教务处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1)、根据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的统一部署,布置、完成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各相关专业教师、教学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组成;(3)、聘请、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4)、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5)、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6)、组建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7)、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2、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职责指导教师职责⑴、指导学生选择设计(论文)题目,并提出设计(论文)任务;⑵、毕业设计期间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认真的指导;⑶、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反馈意见;⑷、根据要求完成设计(论文)的审查,写出真实反映学生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