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分行天津津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类理财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经营单位经办人:经营单位负责人:投资银行部经办人:投资银行部负责人: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为加强我行与优质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在金融市场化和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下拓宽客户融资渠道,提升我行投资银行综合服务能力,我分行特申请通过发行融资类理财以银证委贷的形式为天津津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南城投”,或融资人)提供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利率不低于6%,固定利率,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担保方式:(1)签署三方协议,三方包括津南区财政局、津南城投、我行,确定未来某一块土地的出让收益款项归集至津南城投在我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津南区财政局与津南城投签署《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金华园南北区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采购服务协议》(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协议》”),津南区财政局将《采购服务协议》约定的采购金额列入本级政府还款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现将项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要素融资人天津津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金额人民币10亿元所属行业基建行业企业性质有限公司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利率不低于6%业务模式通过发行融资性理财产品以银证委贷模式置换津南区咸水沽镇金华园南北区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以下简称“金华园南北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一、二期公司债或者部分商业银行贷款
担保方式(1)签署三方协议,三方包括津南区财政局、津南城投、我行,确定未来某一块土地的出让收益款项归集至津南城投在我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津南区财政局与津南城投签署《采购服务协议》,津南区财政局将《采购服务协议》约定的采购金额列入本级政府还款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资金用途置换金华园南北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一、二期公司债或者部分商业银行贷款
我行授信额度0万元我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