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湖北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第四条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制剂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可在不超过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前提下自行作价销售
省管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制剂最高零售价格,由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其他医疗机构制剂最高零售价格授权市(州)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自配药物制剂定调价格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自配药物制剂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省级药监部门或军队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二)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省级药监部门或军队相关部门核发的制剂生产批件及批准文号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审批价格
第六条医疗机构制剂最高零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或调整
代表品最高零售价格计算公式为:最高零售价格=制造成本×(1+成本利润率)其中:(一)制造成本=材料费+包装费+综合费用1、材料费:指制剂投料中的原料、辅料等项的合计费用
原材料损耗率:中药最高不超过20%;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等最